南方日報訊 (記者/李書龍 實習生/崔金浩 江廣華)小區里大狗亂竄,業主們很是擔憂。
  不久前,白雲區某小區的徐女士在小區散步時,被一隻迎面而來的狗嚇得撲倒在地。在向物管處反映養犬擾民問題之後,小區里未拴繩的大狗依舊亂竄,徐女士和不少業主都感到很苦惱。對此問題,物管處表示,以後將與業主就養犬問題定期協商,儘量避免養犬擾民。
  養犬擾民很嚴重
  徐女士原本就是怕狗之人,不久前,徐女士晚飯後在小區散步,一隻沒有拴繩的狗突然朝她迎面撲來。徐女士當時躲閃不及,摔倒在地,腿上還受了傷。
  儘管事後養狗的業主對徐女士做了經濟賠償,心有餘悸的徐女士還是擔驚受怕了好一陣。“都差點嚇出病了,之後出門都怕碰見了亂跑的狗。”徐女士說。
  不獨徐女士對於養犬擾民的問題很苦惱,小區不少業主都有此同感。
  在該小區的一個業主QQ群里,不少人都在抱怨,有的業主遛狗不繫繩子,有的狗半夜亂吠擾人清夢,有的狗連有沒有打疫苗也不知道。
  有業主表示,其他人要養狗當寵物倒也沒問題,但是干擾到怕狗的業主們沒法出門,這就有些過分了。現在很多業主礙於鄰裡關係,對於養犬擾民的問題選擇沉默,但這顯然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。
  一些業主向小區物管處反映了這一問題,但情況似乎並未有明顯改變。徐女士說,幾天前,在她自家樓下,再次撞見了一隻沒有拴繩的大狗。這讓她覺得,對於養犬擾民的問題,小區物管處並沒有真正重視。
  將與小區業主共同協商
  廣州市在2009年發佈《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,其中明確規定,在嚴格管理區內攜帶犬只進行戶外活動時,應當用犬繩牽領犬只,制止犬只吠叫和攻擊行為,即時清理犬只的糞便,且不得由未成年人單獨攜帶。
  前述《條例》還對小區物業管理部門的責任給予明確,其中表明,“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本居住區內開展依法養犬、文明養犬的宣傳;對違法養犬行為予以制止,並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。”
  不過,徐女士所在小區的物管處坦言,完全按照條例的規定來執行,確實有難度,他們既沒法過度涉入業主的私生活,也沒有太多的權限禁止業主養狗。在更多的時候,他們只能扮演宣傳者和勸說者的角色。
  該小區物管處負責人表示,在一些業主反映養犬擾民的問題之後,物管處也加大了對業主養犬的管理,對於小區里遛狗未牽繩的業主,物管處會及時上前勸導。往後,物管處將與小區業主就養犬問題進行定期協商,共同解決養犬擾民的問題。此外,物管處還將通過張貼標語、標識等方式,加大關於小區文明養犬的宣傳力度。
  (報料人:徐女士 獎金:100元)  (原標題:小區里大狗亂竄 無人管業主心驚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bf02bfhgc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